该企业主要生产全钢子午轮胎,年产能 300 万条,涉及混炼、挤出、硫化等工序。2022 年因山东省地方标准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 2803.2-2019)升级,要求 VOCs 排放浓度≤50mg/m³,企业原有单一活性炭吸附装置已无法满足要求,需进行废气治理升级改造。
混炼车间:粉尘(橡胶颗粒、炭黑)、非甲烷总烃(NMHC,来自生胶混炼时的挥发性有机物)、少量苯乙烯;
硫化车间:硫化氢(H₂S,硫化剂分解产物)、二氧化硫(SO₂)、多环芳烃(PAHs)、VOCs(如环己烷、甲苯);
挤出及成型工序:高温下释放的烯烃类、烷烃类有机废气,伴随少量油烟雾。
采用 “多级预处理 + 沸石转轮吸附浓缩 + 蓄热式催化燃烧(RCO)” 组合工艺:
预处理:
吸附浓缩:
催化燃烧:
粉尘排放浓度:≤10mg/m³(标准要求≤15mg/m³);
NMHC 排放浓度:≤15mg/m³(去除率 92%),H₂S≤0.1mg/m³(去除率 98%);
全年 VOCs 减排量:约 80 吨,完全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。
企业以生产橡胶密封圈、减震垫为主,规模中等,原有处理设施为 “UV 光解 + 活性炭吸附”,但因废气成分复杂(含恶臭物质),长期运行后活性炭吸附效率下降,异味扰民问题突出,2023 年启动改造。
采用 “碱洗喷淋 + 生物滴滤塔 + 活性炭吸附箱” 组合工艺(针对低浓度、易溶于水或可生物降解的污染物):
碱洗喷淋:去除酸性气体(如 H₂S)和部分水溶性有机物,同时降温、除尘;
生物滴滤塔:填料层附着微生物菌群,通过生物降解去除甲基硫醇、甲硫醚等恶臭物质(停留时间≥30 秒);
活性炭吸附:深度吸附残留 VOCs,确保达标排放。
恶臭污染物:无量纲臭气浓度从 800(改造前)降至 20 以下(GB 14554-93 二级标准);
NMHC 排放浓度:≤25mg/m³(去除率 87.5%),二甲苯≤5mg/m³;
周边居民投诉量下降 90%,实现 “除臭 + 达标” 双重目标。
再生橡胶生产以废旧轮胎为原料,经破碎、脱硫、精炼等工序,废气含大量粉尘、硫化氢、二硫化碳(CS₂)及焦油类物质,原有简易水喷淋设施无法满足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要求,2021 年实施提标改造。
采用 “旋风除尘 + 静电除油雾 + 活性炭吸附 + 等离子体净化” 组合工艺(针对高粉尘、含焦油的复杂废气):
旋风除尘:去除大颗粒粉尘(效率≥80%);
静电除油雾:通过高压电场捕获焦油雾和细小粉尘(去除率≥95%);
等离子体 + 活性炭:利用等离子体破碎大分子有机物(如 CS₂、PAHs),再经活性炭吸附残留污染物。
粉尘排放浓度:≤12mg/m³(标准≤15mg/m³);
H₂S 排放浓度:≤0.3mg/m³(去除率 95%),CS₂≤5mg/m³;
苯并 [a] 芘未检出(低于 0.3μg/m³ 的检测限值),焦油雾去除率达 98%,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。
大型轮胎厂:废气量大、成分复杂,优先采用 “预处理 + 吸附浓缩 + RCO/RTO” 工艺,确保高效去除 VOCs 和恶臭物质;
中小型制品厂:低浓度、恶臭突出时,可选用 “喷淋 + 生物处理 + 活性炭”,成本较低且针对性强;
再生橡胶厂:需重点处理粉尘、焦油和有毒有害成分(如 PAHs),预处理环节(除尘、除油)至关重要。
橡胶厂废气治理需结合生产工序、污染物特性及地方标准,通过 “分质处理 + 组合工艺” 实现达标排放和异味控制,同时兼顾经济性与稳定性。